监管动态

文章列表

2022-07-27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违法违规案例汇编 (2022年第6期)

一、证券分支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例1案例还原:经江苏证监局查明中信证券江苏分公司中信证券南京洪武北路营业部和中信证券南京浦口大道营业部(以下分别简称洪武北路营业部和浦口大道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洪武北路营业部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其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股票交易,也未及时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

2022-07-26

私募基金管理人违规案例汇编2022年第三期

以上案例来自中国证监会各地方监管局

2022-07-25

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全国工商联关于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商联,各副省级城市发展改革委、工商联,全国工商联各直属商会:  改革开放以来,

2022-07-25

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的工作要求,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日前,证监会与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加强金融服务引导、市场监管规范和部

2022-07-19

证监会批准开展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交易

        证监会近日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展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交易。相关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        股指期货和期权是资本市场的风险管理工具,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股票市场规模稳步扩大,投资者风险管理需求随之增加。上市中证1000股

2022-07-14

私募基金管理人违规案例汇编2022年第二期

以上案例来自中国证监会各地方监管局

2022-07-11

证监会启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 支持私募基金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

       为完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非现金分配机制,拓宽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渠道,促进投资-退出-再投资良性循环,近日,证监会启动了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工作。  近年来,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在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服务实体经济

2022-07-06

私募基金管理人违规案例汇编2022年第一期

以上案例来自中国证监会各地方监管局

2022-07-05

我市上半年新增申报上市企业13家

        2022年上半年,宁波证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实施经济稳进提质八大攻坚行动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金融要素资源保障工作,在服务企业上市工作中“加力度、赶进度、显温度”。上半年完成辅导验收的12家(2021年全年为14家)与去年底验收通过的1家共13家公司已在6月底前向证

2022-07-04

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22年第24号现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明确如下: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现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

2022-06-30

宁波证监局坚持“三突出”学习宣传《期货法》

        宁波局坚持“三突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法》),让行业人士掌握期货、让交易者用好期货、让社会大众了解期货。        一、突出覆盖全面性。通过下发通知,推动辖区从业人员和监管干部深入学习《期货法》。提高从业人员规范展业意识,通过加强治理、依法执业提高

2022-06-30

民企债券交易费用应免尽免 助力扎实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证监会决定进一步降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成本,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应免尽免,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目前,交易所市场上市挂牌环节已暂免各类费用

2022-06-2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联合公告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决定批准两地交易所正式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以下统一简称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互联互通)。互联

2022-06-27

证监会就《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业务,证监会起草了《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暂行

联系我们

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75号天润商座C座1203室
联系方式:0574-87063389 邮政编码:315010

宁波市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75号天润商座C座607室
联系方式:0574-88230653 邮政编码:315010

© Copyright 2021 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 & 宁波市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累计访问922477 次 .
浙ICP备090541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