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 - 协会概况
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的前身是宁波市金融信托证券业协会,协会于2001年4月28日变更成立宁波市证券业协会,2007年3月22日经第四次会员大会正式更名为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
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是依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证券期货基金业的行业性自律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协会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宁波证监局和宁波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协会的宗旨是:在国家对证券期货基金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实行自律性管理;发挥政府与行业之间的传导作用;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期货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促进证券、期货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推动证券、期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教育和组织会员及从业人员、证券经纪人、期货居间人遵守证券期货基金法律、法规、自律规则、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会员及从业人员、证券经纪人、期货居间人进行自律管理;
(二)为会员服务,依法维护会员及从业人员、证券经纪人、期货居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及从业人员、证券经纪人、期货居间人在经营活动中的的建议和要求;
(三)配合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行业监管部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制订并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加强行业队伍建设,对从业人员、证券经纪人、期货居间人进行持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证券经纪人、期货居间人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
(四)监督、检查会员及从业人员、证券经纪人、期货居间人执业行为,受理对会员及从业人员、证券经纪人、期货居间人的举报、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范、协会章程和自律规范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五)对会员之间、会员与从业人员、证券经纪人、期货居间人之间、会员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六)设立专项基金,为证券期货基金人才培养、投资者教育或其他特定事项提供资金支持;
(七)收集整理证券期货基金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八)组织会员就证券期货基金业的发展、运作等有关事项进行研究;
(九)开展证券、期货、基金业内部及与其他行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广泛开展证券期货基金市场宣传和投资者教育,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十)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宁波证监局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