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5
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简称“顾委会”)第20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这是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召开的第一次线下会议。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会见了参会的顾委会委员。 本次会议主题为“全球大变局下深化中国资本市场改革
2024-01-15
近日,中国证监会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总结了新时代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全面从严治
2024-01-08
为了正确理解与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我会起草了《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
2024-01-05
问:近日,有媒体报道,“商品期货市场量化交易被叫停”,证监会对此有何评价?答:我会已关注到相关报道,相关市场传闻为不实消息。商品期货市场手续费减收政策实行多年,各商品期货交易所依规向期货公司减收一定幅度的手续费。2024年,为加强交易监管,维护“三公”的市场秩序,各商品期货交易所将对手续费减收政策进
2024-01-03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违法违规案例汇编(一)证券经营机构员工无证展业案例案例还原:贵州监管局查明某证券营业部存在员工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个股投资建议、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向客户销售私募基金且未充分提示投资风险的情况。法律法规:上述情况反映该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未能严格规范
2024-01-02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宁波证监局组织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以扎实举措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会议研讨促同频共振。召开由辖区50余家主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加的座谈会,结合辖区实际和各机构发展情况,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引领金融工作发展正确方向、强化行
2024-01-02
前期,中国证监会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行政处罚以及市场禁入,并将涉嫌刑事犯罪人员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现检察院已经批捕),对“首恶”进行了严厉惩处,全方位追责。同时,中国证监会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2023-12-29
近年来,宁波局积极探索期货监管工作转型,坚持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以检查促合规,以合规促发展,不断改进和完善现场检查方式方法。 1.统筹部署,创新检查方式。坚持定期检查和风险导向相结合,创新检查方式,通过借助局计算机专业小组力量、邀请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检查、对3家分公司开展
2023-12-29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宁波证监局组织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以扎实举措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会议研讨促同频共振。召开由辖区50余家主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加的座谈会,结合辖区实际和各机构发展情况,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引领金融工作发展正确方向、强化行
2023-12-28
问:近日,有媒体报道券商落地“限售股不得融券”新规,各家券商对客户约束的情况不一,证监会对此有何评价?答:10月14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明确“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等有转
2023-12-25
根据《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证监办函〔2022〕840号)有关要求,天津、河北等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报送我会备案。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将符合专板建设要求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名单公示如下。序号区域性股权市场1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
2023-12-25
为完善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规则,进一步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下简称《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以下简称《1号解释性
2023-12-18
为更好顺应市场实际和公司需求,增强回购制度包容度和便利性,推动上市公司重视回购、实施回购、规范回购,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对部分条款予以优化完善。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着力提高股份回购便利度,放宽并增设一项为维护公司
2023-12-18
为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以下简称《章程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沪深证券交易所同步修改完善规范运作指引,明确操作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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