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私募合规日历
★ 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
截止时间:12月1日
备案对象:2024年11月1日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需要补备案受益所有人,私募基金行业主要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公司型、合伙型私募基金。
备案方式:一般可通过各地工商登记系统进行补备案,具体可查询注册地人民银行网站公示信息,或者咨询注册地人民银行及工商部门。
特别提醒:
接中国人民银行通知,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截止日期延长到2025年12月1日前,请大家尽量错峰(中午、晚间)备案。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12月2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28日至12月2日
考试地点:北京、上海、深圳
报考人员:公募、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的现任或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公募、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人员。
注意事项:考生需要先通过预登记报名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加盖机构公章的《任职证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正式报名预约式考试。
★ 证券类11月月报
截止时间:12月5日
报送对象:证券类投资基金规模≥5000万
报送方式:信披系统
注意事项:
(1)5000万按曾达到过的峰值判断(峰值是备案初始募集和报告的基金资产净值期末数据),达到5000万之后次月开始报。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主动报送规模不足5000万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月度报告,以此积累业绩,为今后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积累信用。
(3)需向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和投资人双向报送。
★ 量化私募基金运行报表
截止时间:12月5日
报送对象:部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注意事项:
(1)收到相关通知的私募管理人需要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含)内完成报送任务。
(2)报送或者逾期报送达到2次及以上的管理人,将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协会将在官网予以公示,并视情况进一步采取自律措施。
★ “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运行报表”月度报表
截止时间:12月12日
报送对象: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报送内容:需报送管理人基本信息、从事境内证券期货业务的境外子公司、关联方信息及基金明细等内容。
注意事项:
(1)此报表仅针对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其他类型的私募管理人无需报送;
(2)此报表仅针对规模以上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通过AMBERS系统、短信、邮件等方式收到报送通知的管理人需要报送,如果没有收到通知则无需报送。
★ 资管增值税
截止时间:12月12日
报送对象: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报送内容:需报送管理人基本信息、从事境内证券期货业务的境外子公司、关联方信息及基金明细等内容。
注意事项:
(1)此报表仅针对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其他类型的私募管理人无需报送;
(2)此报表仅针对规模以上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通过AMBERS系统、短信、邮件等方式收到报送通知的管理人需要报送,如果没有收到通知则无需报送。
★ 基金经理调查问卷
截止时间:12月24日
报送对象:受邀(收到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特别提醒:
(1)收到中基协通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填写,未收到通知不用填写。
(2)“基金经理调查问卷”于每月14日生成,各公司需于每月24日(含)前填写完成。
(3)各公司应安排2-3名基金经理作答,相关问卷采用匿名形式,除离职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各公司应尽量固定每月填写问卷的基金经理人选。
★ 基金从业人员远程培训
截止时间:12月31日
培训课时:年底前需完成15学时
注意事项:
(1)自从业资格首次注册次年起,或者在从业资格注销后重新注册当年起,每年度完成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技能有关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15学时,其中职业道德方面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5学时。
(2)连续四年以上未从事基金业务的人员申请注册从业资格,应当在注册之前两年内完成不少于30学时后续职业培训或者重新通过从业资格考试。
(3)年底为远程培训高峰期,建议提前准备。
★ 管理人年度信息更新
截止时间:12月31日
报送对象:所有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系统:AMBERS系统
注意事项:
(1)管理人信息更新包括:机构基本信息、相关制度信息、分支机构、子公司信息及关联方信息变更、管理人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变更、机构类型及业务类型变更、出资人变更、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变更、管理人挂牌上市情况变更。
(2)私募管理人每年至少应提交1次信息更新,无次数上限。
(3)若一年内无更新内容,点击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