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联系宁波证监局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波辖区各私募基金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宁波证监局负责宁波辖区私募投资基金行政监管工作,目前监管业务处室是综合业务监管处。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的相关要求,注册地在宁波市并已完成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取得联系。鉴于宁波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众多,并根据2017年年初辖区自查工作已掌握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2016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请下载填写《宁波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诚信承诺书》,以PDF扫描件形式报送宁波证监局。
2.2016年10月31日之后完成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请下载并填写《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表》、《宁波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诚信承诺书》,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表》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宁波证监局,《宁波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诚信承诺书》以PDF扫描件形式报送宁波证监局。
3.上述材料请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宁波证监局:
(1)辖区内股权、创投类私募基金管理人报送至邮箱:qianyq@csrc.gov.cn。
(2)辖区内证券类、其他类私募基金管理人报送至邮箱:dingww@csrc.gov.cn。
在此,我局呼吁辖区内私募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合规经营。
请联系辖区内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互转告周知。
具体附件下载请到宁波证监局网址:http://www.csrc.gov.cn/pub/ningbo/下载。
联系人:钱燕琴 0574-87175008
丁伟伟 0574-87178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