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成品油价格采取临时调控措施

    本报记者 杜雨萌

    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显示,3月9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受美以伊冲突加剧影响,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上涨,特别是中东地区原油价格连创历史新高。为减缓国际油价异常上涨带来的冲击,减轻下游用户负担,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民生,在保持现行价格机制框架的基础上,对国内成品油价格采取临时调控措施。

    根据现行价格机制计算,3月23日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应上调2205元、2120元,调控后实际上调1160元、1115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指导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全力做好成品油生产组织调运,保障市场供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

(编辑 上官梦露)

联系我们

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75号天润商座C座1203室
联系方式:0574-87063389 邮政编码:315010

宁波市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75号天润商座C座607室
联系方式:0574-88230653 邮政编码:315010

© Copyright 2021 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 & 宁波市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累计访问922477 次 .
浙ICP备090541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