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4号——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办理》

    本报讯 (记者毛艺融)12月22日,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办理机制,完善业务办理要求与流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业务办理指南》进行了全面修订,并更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4号——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办理》(以下简称《指南》)。

    修订后的《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上交所于2020年6月9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业务办理指南》(上证函〔2020〕1160号)同时废止。

(编辑 李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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