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

    本报讯 (记者寇佳丽)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获悉,2025年12月16日,继2024年12月20日发布《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后,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等制定,共9章、82条,并穿插设置34个案例,对部分重要条款进行解释说明。

    《指引》起草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扎实开展理论研究、全面总结我国审查实践、广泛征求并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指引》保留了《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的基本框架,并聚焦纵向和混合经营者集中的封锁效应等竞争问题,详细阐释具体评估思路和考察因素,帮助经营主体进一步明晰并购活动的竞争风险,积极回应企业关切。

    非横向经营者集中类型多样,对竞争的影响也更为复杂深远。近年来,全球主要司法辖区加大了对非横向经营者集中执法的关注力度,制定或修订相应指南。制定出台《指引》,有利于及时总结我国丰富的执法实践,提升我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并购提供更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有利于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进一步提升我国反垄断执法国际化水平和影响力。

(编辑 张昕)

联系我们

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75号天润商座C座1203室
联系方式:0574-87063389 邮政编码:315010

宁波市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75号天润商座C座607室
联系方式:0574-88230653 邮政编码:315010

© Copyright 2021 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 & 宁波市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累计访问922477 次 .
浙ICP备090541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