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科技企业境外上市,证监会最新发声!

    本报记者 刘琪

    5月2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科技金融政策有关情况。中国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在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坚定不移地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力支持科技企业用好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据严伯进介绍,从2023年3月31日起,境外上市新规正式实施,到现在两年多,备案管理机制运行平稳。截至今年4月底,已经完成了242家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备案,这当中有83家为科技企业,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先进制造等领域。

    严伯进表示,证监会将会同跨部门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利用境内境外资本市场规范发展,为科技企业境外上市提供更加透明、高效、可预期的监管环境。

    严伯进还谈到,证监会在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同时,也非常注重募集资金的监管。一直以来,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首发和再融资的募集资金都有着严格的监管要求、披露要求和使用要求,比如最典型的,科创板就要求募集资金必须投向科技创新领域。近期证监会修订发布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提出了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专注主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严格监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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