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 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办理规则

    本报记者 吴晓璐

    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解释》共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受理情形,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中原告资格和适格被告,三是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中被告与原告的举证责任,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裁判方式,五是保留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的预防救济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耿宝建表示,《解释》的出台,将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办理规则,对于统一法律适用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行政审判在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职能作用,为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编辑 张明富)

联系我们

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75号天润商座C座1203室
联系方式:0574-87063389 邮政编码:315010

宁波市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75号天润商座C座607室
联系方式:0574-88230653 邮政编码:315010

© Copyright 2021 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 & 宁波市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累计访问922477 次 .
浙ICP备090541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