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

    本报记者 刘琪

    2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推动保险公司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

    《通知》主要从试点内容、试点要求及监督管理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在试点内容方面,《通知》界定了试点投资黄金的业务范围和投资方式,并确定了10家试点保险公司。在试点要求方面,《通知》对试点保险公司投资黄金的事前事中管理进行了规范。在监督管理方面,《通知》明确了试点业务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机制以及相关监督管理要求。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是深化保险资金运用改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有益举措。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密切跟踪试点进展,加强监督管理,做好《通知》的实施工作,推动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健康发展。

    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governmentDetail.html?docId=1198119&itemId=861&generaltype=1

(编辑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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