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资源税改革首个征期平稳有序 效果逐步显现

    本报讯 (记者韩昱)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1月23日消息,我国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改革后首个征期近期顺利结束。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采访了解到,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水资源税首个申报期平稳有序,企业普遍反映良好,水资源税改革的效应逐步显现。

    据了解,自2024年12月1日起,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根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水资源税可以按月、按季度或者按次申报缴纳。按月申报的企业,需要在每月1日至15日期间申报缴纳水资源税。目前,各地税务部门均已完成水资源税首个征期的各项工作。

    水资源税改革后,征收单位由原来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变为税务部门。征收单位的变化也带来申报缴纳方式的变化。对改变后的申报缴税方式,企业最大的感受是“很便捷”。

    在前期水资源税征管准备工作中,各地税务部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实现数据共享交互,在电子税务局中实现取水许可证、取水量等相关信息的预填和税款的自动计算,大大减少企业税源采集和纳税申报时的手动输入工作量,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办税便利度。

    水资源税改革后,“水费会不会涨”是企业和居民最关心的话题。

    湖南省衡阳市近尾洲水电厂财务人员张蓓雯算了一笔账:“以往我们每年缴纳的水资源费在70万元左右,今年1月份我们申报的水资源税为5.8万元。按照这个额度计算,全年整体税负不会有多少变化。从长远看,如果我们把水轮机的工作始终控制在高效运行区间,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将提高,税负还能低一些。如何节约用水,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按照规定,水资源税改革后,对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相关纳税人,减征水资源税。这样的政策导向已经在纳税人中产生正面引导效应。

    “水资源税改革,从制度设计上来讲,不会增加最终端的居民和企业正常生活生产用水负担。”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表示,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可以有效运用税收杠杆调节企业用水方式,鼓励企业通过节水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

(编辑 郭之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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