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创业贷进一步支持退役军人创...

    本报讯 (记者刘琪)1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官微发布消息,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创业贷进一步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政策内容,要求银行机构根据支持对象实际情况和用款需求,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并充分运用退役军人获得的军功荣誉表彰等信息,在客户准入、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倾斜,积极匹配适合的产品,不断优化信贷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通知》强化了流程管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支持对象进行身份审核,并将名单推送给承办银行,承办银行及时主动开展服务对接,提高审批授信效率,加强贷后管理,定期回访支持对象,做好贷后服务等工作。同时,《通知》提出了防控信贷风险等要求,并加强信贷政策解读、实践指导、金融风险提示等,提高退役军人金融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认真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效用,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满足支持对象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效能,为助力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 张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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