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三大交易所发文,事关上市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本报记者 孟珂 田鹏

    1月17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引导上市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沪深北交易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以下统称《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南》的发布,标志着三大交易所已初步形成“以《指引》为强制性和底线要求,《指南》为参考性规范和典型实践推荐”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目前,《指南》共设两章,第一章“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详细解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原则性规定以及识别、分析重要性议题的方法。第二章“应对气候变化”,介绍了影响重要性和财务重要性的评估方法,提供了分析气候适应性、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制定相关转型计划的实践及示例,具体解释了该议题的披露要点。

    接下来,三大交易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提升监管服务工作质效,推动上市公司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图片来源:上交所网站    

    图片来源:深交所网站    

    图片来源:北交所网站

(编辑 张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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