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发布:鼓励设立首席数据官

    本报记者 杜雨萌

    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发布的《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称,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首席数据官,加强数据治理和数据开发利用。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规则明晰、产业繁荣、多方协同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基本构建,数据合规高效流通机制更加完善,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为繁荣数据市场、释放数据价值提供坚强保障。

    从内容上看,《实施方案》明确七方面主要任务,包括明晰企业数据流通安全规则,加强公共数据流通安全管理,强化个人数据流通保障,完善数据流通安全责任界定机制,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丰富数据流通安全服务供给,防范数据滥用风险。

(编辑 乔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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