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回应滴滴自美退市:为特定个案 与其他在美上市中概股无关

    本报记者 吴晓璐

    4月16日,滴滴对外发布自美退市相关公告。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们注意到了有关公告。这是企业根据市场和自身情况作出的自主决策。”

    “证监会一贯坚持企业境外上市活动应当遵守上市地和经营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滴滴自主退市这一特定个案,与其他在美上市中概股无关,与目前正在进行的中美审计监管合作磋商无关,不影响双方合作进程。”上述部门负责人进一步表示。

(编辑 田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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