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投资者应在3月1日前核查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状态

    本报记者 谢若琳

    见习记者 毛艺融

    2月5日,香港证监会在官网发文提醒投资者,应只在获香港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买卖虚拟资产。如投资者不确定现在正用来进行买卖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状态,可查核证监会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

    投资者无论如何必须在2024年3月1日前,核查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状态。依据香港证监会有关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制度的过渡安排,在香港营运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如没有在2024年2月29日或之前向香港证监会提交牌照申请,将必须在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结束其在香港的业务。

    香港证监会提醒公众,在“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者名单”上的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仍在处理中,能否获批准属未知数,因此在这些平台上进行买卖存在风险。

    香港证监会强调,投资者应只在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买卖虚拟资产,因为在无牌平台上进行买卖可能不受保障。

(编辑 王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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