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提高跨境税费缴纳便利度

    本报讯 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提高跨境税费缴纳便利度,进一步规范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提高预算资金收缴入库效率,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针对近年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费业务需求逐渐增多的趋势,将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跨境税收缴库退库业务范围扩大到税收、非税收入、社会保险费等各项税费款项缴纳,以及相应税收、非税收入退库业务,同时明确了不同方式下跨境税费缴库退库的业务流程、账户使用方法、信息申报要求等,为包括人民币在内的各币种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完善了制度依据。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指导各地区协同配合,切实保障跨境税费资金安全、及时缴库退库,不断提高服务质效。(刘琪)

联系我们

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75号天润商座C座1203室
联系方式:0574-87063389 邮政编码:315010

宁波市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75号天润商座C座607室
联系方式:0574-88230653 邮政编码:315010

© Copyright 2021 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 & 宁波市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累计访问922477 次 .
浙ICP备090541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