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 发布于 2023-08-04 07:08
一、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1.1,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三项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预告。一是净利润为负值;二是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三是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二、沪市主板上市公司披露半年度
查看文章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 发布于 2023-07-31 02:07
一、主板上市公司是否必须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主板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上市公司预计报告期实现上述第(三)项的规定,但上一年半年度每
查看文章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 发布于 2023-07-26 05:07
一、什么是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近日,港股通标的公司越秀地产(0123.HK)发生实物分派业务,派发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0405.HK)作为特别股息,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9日,香港市场证券发放日为2023年6月27日。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在港交所上市的房地产信托基金。根据港交所官网,
查看文章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75号天润商座C座1203室
联系方式:0574-87063389 邮政编码:315010
宁波市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75号天润商座C座607室
联系方式:0574-88230653 邮政编码:315010
© Copyright 2021 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 & 宁波市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累计访问922477 次 .
浙ICP备090541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