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期货业协会举办《期货和衍生品法》专题系列直播培训(第七期)

   6月23日,《期货和衍生品法》专题直播培训第七期顺利举办,本期邀请了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对《期货和衍生品法》中的民事责任体系进行解读。期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累计近2800人次通过线上方式参加了此次直播培训。 

  《期货和衍生品法》完善了期货市场民事责任体系,显著提高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成本,有助于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为体现监管的人民性,《期货和衍生品法》突出了对普通交易者的保护,构建了交易者保护的制度体系。例如要求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风险告知义务、信息披露义务、勤勉尽责等,并引入代表人诉讼制度。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结合期货法立法文件,分析了将投资者改为交易者的重要意义,不仅是法律语言的准确,更是立法理念和法律制度设计的进步。刘教授结合《民法典》和《公司法》,对期货经营机构违规挪用收取的保证金和权利金、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与客户之间存在利益冲突、违规关联融资和对外担保等情形进行逐一讲解,并在此基础上提示公司应当做好合规展业。针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以及泄露交易信息或商业秘密等违规行为,刘教授解读了交易者依法享有损害赔偿权。最后,刘教授还介绍了交易者的强制调解权、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等程序性权利。 

  期货市场保障普通交易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行业应当继续主动做好投保工作,培育理性交易者队伍,更好地服务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协会将继续推进《期货和衍生品法》系列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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