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合规日历
★ 证券类8月月报
截止时间:9月6日
报送对象:证券类投资基金规模≥5000万
报送方式:信披系统
注意事项:
(1)5000万按曾达到过的峰值判断(峰值是备案初始募集和报告的基金资产净值期末数据),达到5000万之后次月开始报。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主动报送规模不足5000万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月度报告,以此积累业绩,为今后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积累信用。
(3)需向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和投资人双向报送。
★ 量化私募基金运行报表
截止时间:9月6日
报送对象:部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注意事项:
(1)该报表于2021年11月上线,收到相关通知的私募管理人需要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含)内完成报送任务。
(2)报送或者逾期报送达到2次及以上的管理人,将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协会将在官网予以公示,并视情况进一步采取自律措施。
★ 未托管私募证券基金专项核查
截止时间:9月9日
自查对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注意事项:
(1)存在存续运作的、未进行托管的私募证券基金的管理人需进行核查。
(2)9月7日之前,未托管的私募证券基金应当聘请托管人;提交2023年度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3个月整改期结束前已完成清算的基金,可豁免整改。
(4)相关基金整改完成前不得新增投资者、不得新增募集规模、不得展期,基金合同到期后予以清算。
(5)整改期结束后,协会将针对未完成整改的管理人及相关基金进行风险核查,并视情节轻重,采取信息公示、约谈、暂停新产品备案等自律管理措施。
(6)未托管私募证券基金应当持续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至清算结束。
★ “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运行报表”月度报表
截止时间:9月13日
报送对象: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报送内容:需报送管理人基本信息、从事境内证券期货业务的境外子公司、关联方信息及基金明细等内容。
注意事项:
(1)此报表仅针对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其他类型的私募管理人无需报送;
(2)此报表仅针对规模以上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通过AMBERS系统、短信、邮件等方式收到报送通知的管理人需要报送,如果没有收到通知则无需报送;
(3)相关管理人需要在每月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含)完成当期填报;
(4)特别提醒: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填报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将相关内容发送至邮箱pf@amac.org.cn,邮件标题请注明“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运行报表”。
★ 资管增值税
截止时间:9月18日
报送时限:一般纳税人,每月15日前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每季度申报,一般1月、4月、7月、10月15日之前申报。
报送义务人: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申报义务人
报送平台:各地税务机关网上申报系统(备注:不同地区存在一定差异,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公告为准)
特别提醒:2027年12月31日之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股权/创投基金半年报
截止日期:9月30日
报送对象:股权/创投类私募基金
报送方式:信披系统
注意事项:报送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基金费用明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