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场外配资违法活动 合力净化资本市场生态

    一旦参与场外配资违法活动,投资者自身利益将无法保障,还可能遭受较大财产损失。这是证监会4月30日发布《严厉打击场外配资违法活动 合力净化资本市场生态——证监会、公安部联合发布2020年场外配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中的提示。今日我们就来聊一下场外配资的那些事。

    问:什么是“场外配资”呢?

    答:“场外配资”是指以高于投资者支付的保证金数倍的比例向其出借资金,组织投资者在特定证券账户上使用借用资金及保证金进行股票交易,并收取利息、费用或收益分成的活动。根据《刑法》《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场外配资经营活动属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构成犯罪的,将以非法经营罪、诈骗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问:场外配资主要有哪些行为模式?

    答:(1)系统分仓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利用账户分仓系统将证券账户拆分为若干虚拟交易子账户,并提供给投资者进行股票配资交易。

    (2)出借账户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将自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提供给投资者进行股票配资交易。
    (3)虚盘配资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利用虚拟股票交易系统组织投资者进行股票配资交易,投资者的交易指令和资金并未实际进入证券交易系统。
    (4)点买配资模式。主要指点买人(即资金需求方)提供股票交易策略,投资人(即资金提供方)提供配资资金和证券账户,双方经配资中介机构撮合后进行股票配资交易,并按约定分享投资收益。
    问:本次发布的《2020年场外配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中,主要提及了哪些模式呢?
    答: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警示震慑,本次主要就2020年公安机关侦破的重庆“撮合网”等十起场外配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予以发布,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这些案例中,有的通过开发、销售或使用配资分仓系统软件,为投资者从事股票、期货配资交易开立子账户,并提供高杠杆交易资金,涉嫌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有的涉嫌采用“虚拟盘”配资方式从事股票、期货投资诈骗活动。
    问:这十个案件中,比较典型的案件您举例一个?
    答:这十个案件中,“撮合网”是对接“金主”和配资炒股客户的典型非法平台,涉及交易金额最大。重庆“撮合网”股票配资案涉案金额550亿元,加上其它平台,涉案金额约643亿元。2018年至2019年,重庆融鑫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撮合网”网站和APP等配资平台,对接资金提供方获取配资资金和证券账户,并使用某软件公司开发的配资分仓系统软件,为配资客户开立交易子账户,提供杠杆比例高达8倍的配资资金进行配资炒股。涉案公司未取得相关证券业务经营资质,发展代理商招揽配资客户4万余名,遍及全国16个省市,涉案交易金额达550亿元,涉嫌非法经营罪。2020年1月,重庆市公安机关完成收网抓捕,共取缔配资公司1家、代理商25家,抓获涉案人员153人,对其中5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由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这个案子涉及范围广、金额大、投资者众,形式也是最常见的那种,投资者接触几率比较大。 
    问:监管部门对于场外配置的态度如何?
    答:证监会市场二部副主任刘云峰在本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2020年,证监会、公安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决策部署,对场外配资违法活动保持“零容忍”,紧密协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严打场外配资机构及软件开发商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处惩治力度,净化市场生态。
    “在各方协同努力下,全年证监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或通报场外配资案件线索89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19起场外配资犯罪重大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700余人,切断多个跨区域场外配资黑色产业链,有效遏制了场外配资违法活动蔓延。”
    刘云峰在回答记者关于“对场外配资平台的进一步处理措施”的问题时表示,证监会将持续监测清理场外配资平台,协调有关部门净化网络环境,支持公安机关严厉查处场外配资违法活动。
    刘云峰透露,今年5月,证监会将继续组织开展以“警惕团伙作案、勿入证券期货投资圈套”为主题的全国防非宣传月活动,将防范场外配资作为重点宣传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多个渠道集中宣传,提高投资者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问:场外配资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答:投资人进行场外配资可能面临着以下三方面风险:一是利息和收益的风险。场外配资过程中,高额的配资利息十分常见。此外,双方经常对配资利息的计算、收益的分配、平仓线的设定产生较大的争议。在极端情况下,曾经出现过配资方为获得股票浮盈的巨额收益,单方违约,主动退还客户保证金的极端案例。
    二是被强行平仓的风险。配资方会根据合同约定对该账户进行监控,以确保其出资安全。一旦投资者购买的股票股价低于一定的股价,特别是接近或达到平仓线时,配资方会通知追加保证金以降低平仓线;一旦投资者无力继续追加保证金,并且股票跌幅超过约定的平仓线时,配资方会强行平仓回收资金。投资者需承担被股票平仓的全部风险和损失。
    三是配资方“跑路”的风险。场外配资方资金链断裂、关闭跑路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一些不法分子会打着场外配资的名义,进行集资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仅在过去5年,配资方因涉及场外配资业务被判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例就超过200起。一旦配资平台跑路,投资者可能要承担已缴纳保证金和利息的损失。
    此外,跑路的配资平台很可能采用“虚拟盘”交易,令股民跌入深坑。“虚拟盘”交易也就是所有的股票配资交易都没有对接证券公司和证券交易所,仅仅是投资者和配资公司之间互为对手盘、进行对赌交易。
    甚至还有一些“虚拟盘”,配资方会让投资者误认为配资资金购买了实际的股票,配资方赚取一方面收取着高额配资费用,另一方面配资公司作为“庄家”,根本不会让投资者获利退出,时刻准备伺机跑路。无论哪种情况下,一旦遭遇“虚拟盘”,投资者都必将遭受巨大损失。
    问:场外配资合同是有效合同吗?
    答:早在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在强调场外配资违法性的基础上,明确了场外配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场外配资参与者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配资方请求投资者向其支付约定的利息和费用的,或者请求分享用资人因使用配资所产生的收益的,法院不予支持;同时,投资者以其因使用配资导致投资损失为由请求配资方予以赔偿的,法院也不予支持。
    此外,场外配资合同也可能假借“借款合同”、“委托理财合同”、“投资合同”的名号,此类的纠纷在诉讼过程当中如果举证不利,依然会被认定为配资合同。
    问:场外配资受损失后如何合法维权
    答:一旦投资人在场外配资的过程中遭受了损失,应该立即保存配资合同、交易记录、资金流水、配资宣传材料、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通过告知解除合同或者直接起诉的方式,进行合法维权。如果投资人能够证明,因配资方采取更改密码等方式控制账户使得用资人无法及时平仓止损,并据此请求配资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的,法院有可能会依法予以支持。
    此外,如果投资人能够证明配资合同是因配资方招揽、劝诱而订立,请求配资方赔偿其全部或者部分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配资方招揽、劝诱行为的方式、对用资人的实际影响、用资人自身的投资经历、风险判断和承受能力等因素,判决配资方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问:对投资者的一些建议?
    答: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在强调场外配资违法性的基础上,明确了场外配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场外配资参与者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不法机构或个人创建场外配资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称提供最高10余倍的炒股资金,以“您炒股、我出钱”“杠杆炒股、盈利高”“实盘交易、门槛低”“资金安全、提现快”等为噱头,诱导投资者参与场外配资活动。请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场外配资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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