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播放投资者警示教育词条的通知 甬证监发【2012】17号

关于播放投资者警示教育词条的通知 甬证监发【2012】17号
新闻来源:宁波证券期货业协会   发布人:宁波证券期货业协会   点击率:1381   发布日期:2012.03.27

辖区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近期集中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的通知》(投保局函﹝201210号)要求,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统一编写了投资者警示教育词条(之一,详见附件),现请各经营机构进行播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经营机构利用跑马屏等电子屏幕,采用滚动播出投资者警示教育词条的形式持续播放,继续深入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倡导理性投资、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健康理念,并充分提示投资风险。

二、各经营机构还可结合自身实际,采用拉横幅、贴标语等传统形式以及通过公司网站、微博、QQ签名等新形式宣传投资者警示教育词条。

三、上述警示教育词条播出时,可以采用“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或者宁波证监局提醒”的名义。

四、有关集中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的情况,请各经营机构及时将采取的做法、市场的反映、取得的效果、总结的经验形成信息或简报,按我局《关于组织开展以“让市场回归理性”为主题的投资者保护宣传活动的通知》(甬证监发﹝201212号)的要求报送(其中宁波证监局稽查处的联系邮箱变更为:nbjcc@csrc.gov.cn

    

附件:投资者警示教育词条(之一)

 

                              年三月七日

 投资者警示教育词条(之一)

    1.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股市并非遍地黄金,新股未必都能赚钱,请勿听信传言,养成理性投资习惯;

    2.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买股票不是买彩票,要看公司的基本面和发展潜力,不宜盲目跟风;

    3.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应注重价值投资,关注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股票,避免盲目“炒高市盈率新股”、“炒高价小盘股”、“炒绩差股”;

    4.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不要迷信“炒股高手”,时刻警惕非法投资咨询,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产品;

    5.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不要听信“内部消息”,不要迷信“重组题材”,广大投资者应避免盲目投资;

    6.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务必关注炒新风险, 2010年新股上市首日破发率约为 7% 2011年约为 27%。

    7.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应关注上市公司的长期价值和分红回报情况,理性判断和选择股票;

    8.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应选择合规合法的、负责任的、服务好的证券公司,不参加非法证券活动;

    9.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截至2011年底, A 股上市公司2342家, A 股市场的流通市值为174,650.65 亿元,个人股票账户共计16,168.98万户,机构股票账户共计60.9万户;
              10.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截至2012131,主板和中小板申报 IP0 企业295家,创业板申报IP0企业2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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