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运营座谈会成功举办

为促进宁波辖区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强化辖区管理人的合规经营意识,推动相关管理人积极开展机构诚信信息异常整改工作,7月13日,我会召开了宁波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运营座谈会,辖区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负责人现场参会。
宁波证监局综合业务处监管干部介绍了辖区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情况,宁波辖区现有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693家,管理基金规模约7700亿,位列全国第七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出台以后,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更加严格、更加明确,管理人应当主动配合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珍惜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注重自身合规经营,并及时整改已经出现的机构诚信信息异常问题。
综合业务处负责人介绍了宁波辖区私募基金监管工作情况,指出本次座谈会的目的是提供一个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与宁波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三方沟通平台,推动相关机构尽快整改自身异常情况,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一是管理人应提高自身规范意识,定期学习监管法律法规,及时完成监管工作部署。二是管理人要及时整改诚信信息异常问题,避免因此影响公司持续运营。三是管理人应主动履行主体责任,重视自身诚信建设,维护私募行业良好声誉。
参会代表们共同学习最新的监管政策、自律措施和法律法规,积极交流合规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向宁波证监局、协会和律所咨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陈轶琛律师介绍了经营异常机构的主要情形和原因,异常经营管理人常规处理流程,以及专项法律意见书的要求和审核要点。并建议管理人按照相关办法,完善内部人员结构,建立合规体系,明确展业计划,及时关注中基协的整改反馈。
宁波市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建议管理人重视合规工作,认真学习《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落实相关要求。针对机构诚信信息异常问题,管理人应当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关注中基协的整改反馈,切实维护自身的行业声誉和诚信信息。